一年一度的“双11”即将到来,众多电商平台摩拳擦掌,准备投入这场购物狂欢。为带给消费者更好的购物体验,知识产权保护不约而同成为各电商平台关注与布局的重点。
知识产权保护与电商平台生态建设的关系是怎样的?在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时,电商平台应承担哪些审查责任?新形式下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需要树立怎样的理念?
10月10日,在中国市场监管报与中国政法大学市场监管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与发展研讨会上,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学界、业界的嘉宾围绕上述问题,分享精彩观点,碰撞智慧火花。本报副总编辑潘传龙主持研讨会。他表示,《电子商务法》施行以来,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一直是报社关注和报道的热点,举办研讨会是为了以问题为导向、倾听各方对这一主题的真知灼见,共同为强化电商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电商行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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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执法部门的举措与成效
数据显示,2018年网络零售交易额已突破9万亿元,电商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占据重要地位。同时,制假售假、恶意投诉等知识产权问题也层出不穷,损害权利人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电商行业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机构改革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和知识产权部门积极履职,强化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诸多成效。
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指导知识产权执法,商标专利等执法统一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执法稽查局副局长王胜利在研讨会发言中指出,这一改革举措有力推进了市场监管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促进了行政处罚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对于提升知识产权的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他介绍,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联合知识产权局印发了《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5月又会同公安部、知识产权局等联合制定《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就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作出具体规定。在技术层面,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加快建设全国电子商务领域监测平台,着力提升线索发现、精准查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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